七台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有效在车行道上乞讨或向车辆兜售物品、散发广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七台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5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