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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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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条例/第四章 社会信用主体权益保护

第三十三条

有效

社会信用主管部门、信用信息提供单位,应当加强社会信用信息安全防护,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查询使用等制度,保障社会信用信息安全。

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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