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实施细则/第三章 代表名额和分配第四十条有效各选区选民和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提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由选举委员会汇总后,将代表候选人名单及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在选举日的十五日以前以选区为单位公布。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24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