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实施细则/第二章 选举工作机构第十六条有效单独选举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乡一级设立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单独选举乡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县一级设立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应的办事机构。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24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