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条

有效

本市推动中医药服务在老年护理、安宁疗护中的应用,鼓励养老机构举办中医医疗机构或者与中医医疗机构合作,为老年人提供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

本市鼓励旅游业经营者开发中医药健康旅游路线、旅游项目和旅游产品。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