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条例第五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支持和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资助、技术服务、自愿服务等方式有序参与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服务、运营和管理工作。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运营。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主管部门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合作、租赁、以奖代补、补助或者后补助等方式,为社会力量参与运营提供支持。地方法规 · 来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