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龙峡山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崇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