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有效林业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失职渎职致使古树名木遭受损害或者死亡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张家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