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林业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失职渎职致使古树名木遭受损害或者死亡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张家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