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条例/第四章 施工与质量第二十三条有效建筑工匠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建设规划、设计图纸、施工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施工,做好施工记录,保证施工资料完整,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不得偷工减料,不得无图施工或者擅自变更设计。倡导为住宅建设施工人员购买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村民建设住宅,应当使用符合国家和省规定标准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鼓励使用绿色节能建筑材料、技术,采用装配式建筑。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