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条例/第三章 申请与审批第二十条有效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向申请人发放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后5个工作日内,会同村民委员会到现场进行免费定位放线。申请人应当在定位放线后6个月内组织施工。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