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已修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公园绿地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监督管理。

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水务、文化广电旅游体育、林业、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公园绿地进行监督管理。

地方法规 · 阳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