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已修改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经公园绿地管理机构劝阻仍违反公园绿地内功能分区和环境噪声限值,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阳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