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可以协同株洲市、湘潭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符合各自城市功能、产业发展导向的可回收物回收利用项目和产业链建设,避免重复投资,提高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的产业化水平。

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