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教育部门应当将生活垃圾减量和分类知识纳入幼儿园、中小学校教育内容,指导和组织学生参与生活垃圾管理实践活动。

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