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章 源头减量第十六条有效企业的产品和包装物的设计、制造,应当优先选择易回收、易拆解、易降解、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的设计方案和材料,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企业应当遵守国家限制产品过度包装的规定,避免过度包装。电子商务、外卖等行业应当优先使用可循环使用、易回收利用的包装物。快递企业应当优先使用电子运单和可回收环保箱(袋)、环保胶带等包装物。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