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应当节约使用和重复利用办公用品,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和一次性杯具,提高再生纸的使用比例。提倡无纸化办公。

政府采购应当按照规定,优先采购综合利用产品和可重复使用产品。

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