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贵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4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