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环境卫生管理第二十八条有效经批准在公共场所举办商业、文化、体育、娱乐、庆典等活动的,举办方应当合理设置临时环境卫生设施,做好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工作。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清除临时环境卫生设施及废弃物。地方法规 · 贵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4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