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村庄规划和村民建房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村庄规划和村民建房应当遵循规划先行、先批后建、一户一宅、因地制宜、生态环保、集约节约的原则,体现本土文化、地域特色和乡村风貌。地方法规 · 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