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整合村民建房规划许可和用地审批服务流程,推行一件事一次办,一张表格、一次申请、一同审批、一并发证;可以通过政府部门之间核实、信息共享获得的有关证明等材料,不得要求村民提交。

地方法规 · 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