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申请人取得住房建设批准文件后,应当申请定位放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会同村民委员会到现场免费定位放线。

地方法规 · 娄底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