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有效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第二款,重点排污单位不按要求公开相关信息的,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公开,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