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第四章 建设管理第二十七条有效农村村民住房竣工后,凭核实证明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申请不动产登记。地方法规 ·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