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鼓励对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活动进行捐赠、资助。捐赠、资助的财产使用应当尊重捐赠者、资助者的意愿,符

合公益目的。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捐赠财产用于志愿服务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