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根据有关规定为在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注册的志愿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

志愿服务组织根据自身条件和实际需要,为志愿者购买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志愿服务组织安排志愿者参与具有一定风险的志愿服务活动前,应当为志愿者购买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