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鼓励具备专业知识、技能的志愿者提供专业志愿服务。志愿服务有职业资格要求的,参与的志愿者应当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

志愿服务组织开展专业志愿服务时,应当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遵守行业规范要求。

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