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志愿服务条例/第三章 志愿服务活动第二十一条有效鼓励具备专业知识、技能的志愿者提供专业志愿服务。志愿服务有职业资格要求的,参与的志愿者应当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志愿服务组织开展专业志愿服务时,应当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遵守行业规范要求。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5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