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节约用水条例/第二章 节约用水管理第十四条有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工业园区规划、行业发展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布局规划等涉及水资源利用的,应当进行水资源论证,规划布局和规模应当与区域水资源条件相适应。需要申请取水的建设项目,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或者填写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地方法规 · 武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