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章 鼓励支持第二十六条有效鼓励支持见义勇为行为,保护见义勇为人员,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及其亲属依法享受相关待遇。地方法规 · 金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