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海砂资源保护条例第十二条有效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圈占沙滩,限制他人正常通行和亲近海洋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2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