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有效

住宅建设单位与买受人签订物业销售合同时,应当将临时管理规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作为销售合同的附件。买受人应当遵守临时管理规约。

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