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鼓励和支持公民采取合法、适当、有效的方式实施见义勇为行为。有关部门应当依照相关规定,对见义勇为人员给予援助、保护和表彰、奖励。

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