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将查海文化遗址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鼓励和支持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社会捐资等形式,筹集查海文化遗址保护和利用资金。

地方法规 · 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