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管理与促进第三十八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机构应当依托"8890综合服务平台"受理不文明行为的投诉、举报,依法及时处理。市、县(市)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应当对相关部门、机构办理投诉、举报事项的情况实施考评。地方法规 · 葫芦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