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章 不文明行为治理第二十三条有效在生态环境方面,重点治理下列行为:(一)非法买卖、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二)禁渔期内非法捕捞、销售渔获物。地方法规 · 葫芦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