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章 倡导与规范第八条有效公民应当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推动新时代社会文明进步。地方法规 · 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7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