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互联网租赁车辆经营者应当遵守政府主管部门管理规定,做好车辆日常维护,保持车辆干净整洁,对故障、报废车辆进行维修更换,及时清理乱停车辆。

公民应当爱惜互联网租赁车辆,使用完毕应当停放到划定的停车区域。

地方法规 · 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