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旅游促进条例/第四章 产业发展第二十五条有效鼓励和支持旅游产品创意研发,支持规划建设旅游购物特色街区。鼓励本地旅游特色商品在景区(点)、星级宾馆、游客集散地、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的指定区域展示、销售。地方法规 · 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