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旅游促进条例/第四章 产业发展第二十一条有效鼓励和支持建设参与式、互动式、体验式大型综合性娱乐旅游项目,开发相关旅游产品。鼓励和支持瓜洲、凤凰岛、枣林湾等旅游度假区建设,引导休闲旅游产业集聚发展。鼓励和支持扬州早茶、沐浴足艺等地方特色休闲文化的挖掘、保护、传承、创新和推广,打造休闲文化旅游品牌。地方法规 · 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