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鼓励和支持利用周恩来少年读书处、抗日战争最后一役纪念馆、郭村保卫战纪念馆等革命遗址和纪念设施发展红色旅游,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鼓励和支持利用名人文化、家训文化等,开发爱国主义和优秀传统文化、国情教育等研学旅游项目和产品。

地方法规 · 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