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三章 社会保障第十七条有效本省通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等制度,依法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确保为参加养老保险的老年人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