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本省通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等制度,依法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确保为参加养老保险的老年人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