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第十条有效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老年人的赡养人、扶养人应当依法履行赡养和扶养义务。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