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