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项目,资源、资产权属单位的成员有权优先承包。非权属单位的成员承包的,必须经权属单位的成员(村民)大会或者代表会议决定。

专业承包应当实行公开招标。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