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废止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市、县(含县级市,下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