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住宅电梯安全条例/第四章 检验检测与监督管理第二十九条有效住宅电梯自行检测可以由符合条件的使用单位、维护保养单位或者经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住宅电梯检测工作应当规范进行,经检测不合格的住宅电梯,应当停止使用。地方法规 · 淮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