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住宅电梯自行检测可以由符合条件的使用单位、维护保养单位或者经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住宅电梯检测工作应当规范进行,经检测不合格的住宅电梯,应当停止使用。

地方法规 · 淮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