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第四章 医养结合第四十二条有效鼓励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以康复护理为重点的养老服务。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服务机构的,应当依法办理登记手续,并向民政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符合条件的,享受养老机构相关养老服务补贴和其他扶持政策。养老服务机构可以依法申请设立二级以下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符合条件的,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予以批准,医疗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纳入医保定点结算范围。地方法规 · 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2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