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第三章 养老服务/第二节 机构养老服务第三十三条有效养老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省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值守、设施设备、食品药品、卫生消毒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应急演练,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患有传染性疾病的护理人员、餐饮服务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老年人的服务工作。地方法规 · 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2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