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十九条有效国家征收或者征用已承包的土地,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予以支持,并有权要求征地主管部门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事项组织听证。征地主管部门根据发包方和承包方的申请组织听证的,在报批拟征地项目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时,应当附具听证笔录。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