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社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章 扶持与保障第二十四条有效市、县级市人民政府应当将社会医疗机构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用地需求,并按照规定给予土地政策支持。鼓励利用存量土地和资产发展社会医疗机构。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