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夫子庙秦淮风光带风景名胜区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二条有效在风景名胜区禁烟区域吸烟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